扬州市梅岭中学副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阅读次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梅岭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扬州市梅岭中学副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梅岭中学副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ZX-2023090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扬州市梅岭中学因实际需求,需对初一及初二年级副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

1.1初一年级:副餐配送人数约为1100人,周一至周五17:10供应。本项目按固定单价执行(即每人每份套餐9元餐费标准),套餐至少包含三种不同种类食品,其中主食两种,饮品一种,具体由各投标人自行配备,最后的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初二年级:副餐配送人数约为1100人,周一至周五17:10供应。本项目按固定单价执行(即每人每份套餐9元餐费标准),套餐至少包含三种不同种类食品,其中主食两种,饮品一种,具体由各投标人自行配备,最后的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期限为: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

3、中标供应商数量:本次按综合评分排序后选取前2名中标,中标后由学校与2名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4、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若供应商自愿放弃本次中标资格,将按照评审委员会确定的综合得分排序名单,顺延下一名中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一: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经办人员及所有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供应商在近三年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参加投标。

5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市直学校食材等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行。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梅岭中学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4日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被授权人持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报名处窗口(扬州市翠岗路48号)登记报名,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上述超过时限者、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者不得前来投标。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梅岭中学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9月28日 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 上午10: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敏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8日 上午10:3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敏   

电话:0514-82129113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梅岭中学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 18936220355

地址:扬州市梅岭东路19号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