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教办发〔2018〕103号文件有关精神,我校2018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经个人申请、述职、教师民主测评、专家评审等环节,研究决定推荐下列同志为评审对象,特此公示。
高级教师:龙 英 李高英 李 敏 陆文彬 夏 玮
一级教师:丁含秋 丁 娟 马红艳 马燕娟
刘 军 陈 萍 张 鹏 徐菊芬
(以上顺序为姓氏笔画顺序,排名不分先后)
在公示期限内,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反映。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9月1日起到9月7日止。
扬州市梅岭中学职称评审工作小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