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务 处 职 责
发布时间: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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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校长及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并提出本校专业、课程的设置与调整、教学管理与改革等方面意见,组织制订并下达全校教学工作计划,贯彻并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总结教学方面的各种经验,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组织、检查各教学单位编制教学工作计划。
三、负责审查各系开课计划,制定全校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师的调度安排。
四、组织全校性的教学研究及其他教学活动,召开有关教学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五、负责教材建设和教材供应,参与教学设备建设。
六、负责安排、组织学生的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参观、见习、社会实践等活动。
七、管理全校公共教学用房及设施设备。
八,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师资队伍的充实、培养和提高工作。
九、负责函授进修学员的教学管理工作。
十、参与每年度的招生录取工作。
十一、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及其他文书档案。
十二、组织实施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与评定工作,按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
十三、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评估工作。
十四、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审查、记载教师教学工作量。
十五、编制全校每学年教学日历。
十六、做好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教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