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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岭中学多媒体教室使用制度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年12月05日
 

为便于管理、维护好多媒体设备,使这一资源能以较好状况服务于教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  多媒体教室是利用多媒体设备开展教育教学活 动的场所,供日常教学和有关教学活动使用。

二、  使用多媒体授课需提前申报编入教学进度表,增 补须经教务科审批。

三、        根据课程表开放多媒体教室,如教师需要调课,需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审批。

四、        教师使用多媒体授课,应掌握基本使用常识,具备独立、正确操作多媒体设备和使用平台的能力。

五、        教师在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前应与教室管理科联系,熟悉设备,熟悉软件。

六、        教师需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存储课件,应参阅《多媒体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并按《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应予赔偿并给予处理。

七、        教师安装或存储在计算机上的课件在课程结束后不予保留。

八、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教师应及时联系当值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九、        多媒体设备成本高、寿命有限,非日常教学活动不得使用,确需使用须经教务处审批。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操作多媒体设备。

十、        爱护多媒体设备,保持操作台面清洁,不得将粉笔头、杂物弃于操作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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